油罐車賣油怎么處罰?
油罐車賣油怎么處罰?
油罐車辦理營運證,只有運輸汽柴油是合法的,但不能從事零售油品的行為。
金華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公開審理了上訴人姜某某等人的成品油非法經營案件,依法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最高的刑期為五年十個月。這是浙江首例宣判的成品油(柴油)非法經營案。經法院判決,姜某某犯非法經營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十個月,并處罰金10萬元;何某金犯非法經營罪,判處有期徒刑四年三個月,并處罰金5萬元;何某水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九個月,并處罰金4萬元。
成品油是關系國計民生的重要商品,關系到國民經濟的健康運行。成品油市場的混亂局面,不僅嚴重沖擊市場經濟秩序,造成國家稅收大量流失,影響大氣污染治理,還嚴重危及社會公共安全。我省宣判的這例案件,給成品油非法經營者敲響了警鐘。
私自開油罐車販賣柴油涉嫌非法經營罪或侵占罪,具體量刑根據罪名、涉案金額和犯罪情節等因素確定。涉嫌非法經營罪,被刑事拘留的要判刑,判多久要看具體案情。
經營汽油買賣需要取得相關許可證書,未經許可經營的,有可能涉嫌非法經營罪,根據涉案情節不同,面臨刑罰有所不同,一般情況下,擾亂市場秩序,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為什么私賣汽柴油構成非法經營罪?
第一,根據商務部制定的《成品油市場管理辦法》第3條、第6條、第27條的規定,國家對成品油經營實行許可制度,申請從事成品油零售經營資格的企業,應當向所在地市級(設區的市)政府商務主管部門提出申請。地市級政府商務主管部門審查后,報省級政府商務主管部門。由省級政府商務主管部門頒發《成品油零售經營批準證書》。并且,只有企業而非個人才可以從事成品油零售。該辦法所說的成品油包括汽油、煤油、柴油等替代燃料。
第三,刑法第225條第1款規定“未經許可經營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專營、專賣物品或者其他限制買賣的物品”的行為屬于非法經營罪的客觀行為之一。我國對一些關系國計民生、人民生命健康安全的物品實行限制經營。只有經過批準,獲取經營許可證后才有資格經營。非法經營罪所指的“限制買賣物品”強調的是經過法律或行政法規規定為非許可不得經營的物品,否則,就不屬于該條所指的“限制買賣的物品”。
汽油既屬于成品油,又屬于危險化學品。汽油不僅被部門規章,還被行政法規規定為非經許可不得經營。在沒有任何安全設備或措施的條件下私賣汽油的行為,極易因儲存不善引發爆炸等后果,具有社會危害性。根據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于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二)》的規定,從事非法經營活動,具有“個人非法經營數額在5萬元以上,或者違法所得數額在1萬元以上的”,應予追訴。
私存汽油造成的危害:
最簡單的算法是一噸汽油(普通)燃燒后能夠釋放熱能約6GJ(/ton),如果真能爆炸的話,假設反應瞬間發生,就算1秒,,那么爆炸功率相當于46Gw,一個普通的家用轎車輸出功率約50kw,這個數相當于約1000000輛車同時撞墻的效果!